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31.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,有点简单,但思维足够正确。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。事实上,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。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,这太阳放出光芒,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,还能理解。在天堂,这光是强烈的(AC 1117, 1521-1522, 1583, 1619-1632, 4527, 5400, 8644)。在天堂,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(AC 1053, 1521, 3195, 3341, 3636, 4415, 9548, 9684, 10809)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(AC 3195, 3222, 5400, 8644, 9399, 9548, 9684)。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(AC 2776, 3138)。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(AC 1524, 3138, 3167, 4408, 6608, 8707, 9128 [原文9126], 9399, 10569)。
2784.“也劈好了燔祭的柴”表示公义的功德,这从“柴”和“劈柴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“柴”(即木头)表示作为人自己的行为产物的良善,和作为公义产物的良善,或说善行和公义的良善;“劈柴”表示将功德置于作为人自己的行为产物的良善,或说认为善行使人配得。但“劈燔祭的柴”表示公义的功德,或说一种配得的公义;没有启示,这似乎太牵强了,以至于谁也看不出来。我对劈柴者的观察和在第一卷(1110节)对他们的描述向我说明,“劈柴”表示将功德置于作为人自己的行为产物的良善,或说认为善行使人配得,因为劈柴的,是那些想通过自己所行的良善赢得救赎的人。此外,还有其他人,他们在前上方稍向右一点,来自某个其它星球。这些人以同样的方式为自己索取一切良善,并且以同样的方式看似砍柴和劈柴。有时,当这些人觉得自己在辛勤工作时,他们的脸闪烁着某种磷火发出的光,或说闪烁着沼泽般的光,这是他们归给自己的功德之良善。他们看上去之所以这样,是因为“柴”(即木头)是良善的代表;方舟和圣殿里的所有木头,以及献燔祭和祭物时放在祭坛上的所有木头都是如此。在圣言中,经上说那些将良善归给自己,使其变成自我邀功的人是拜木头或木制雕像的。
内义
9124.出埃及记22:1-3*.贼挖洞若被抓,并被打死,就为他没有流血的罪。若太阳已经升起照到他,就为他有流血的罪。贼必要赔偿;若他一无所有,就要被卖,顶他所偷来的。他所偷来的,无论是牛、是驴、是羊群中的一只,若确实发现在他手中仍然活着,他就要加倍赔偿。
“贼挖洞若被抓”表如果并不清楚良善或真理正在被夺走。“并被打死”表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对它造成了如此大的伤害,以致它被消灭了。“就为他没有流血的罪”表那么他不会犯有所施暴行的罪。“若太阳已经升起照到他”表如果他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清楚看到它。“就为他有流血的罪”表那么他就有罪了。“贼必要赔偿”表对被夺走的真理或良善作出修正和恢复。“若他一无所有”表如果什么都没留下。“就要被卖,顶他所偷来的”表疏远。“他所偷来的,若确实发现在他手中”表如果还有什么真理或良善留下,能用来作出恢复。“无论是牛、是驴”表无论它是外层良善或真理。“是羊群中的一只”表还是内层真理和良善。“仍然活着”表拥有属灵生命在里面。“他就要加倍赔偿”表完全或全额恢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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